時間:111年6月16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本會會館及同步「Google Meet」軟體視訊會議
出席:林仲豪、蔡雪苓、林金宗、黃俊諺、伍安泰、陳寶華、王盛鐸、陳琪苗、林泓帆、李政儒、李汶宜、蔡宜均、陳佩琪、葉進祥、陳廷瑋、曾怡靜、鄭嘉慧、鄭植元、林媗琪、吳玉英
列席:趙培皓、謝育錚、陳威延
主席:林理事長 仲豪 記錄:陳威延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20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參見台南律師通訊第322期】
伍、第19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111年4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林漢青、張嘉珉、方彥博、王文廷等4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入會,並於111年5月23日核發會員證。
二、案由:本會第75屆律師節慶祝活動暨第48屆平民法律服務中心週年慶聯合活動籌備案。
執行報告:由秘書長成立籌備小組,第一次籌備會議於6月6日(一)召開。
三、案由:修正本會會務工作人員人事管理辦法第7條案。
執行報告:於6月15日更新本會官網。
四、案由:調整本會辦事員蔣采純之薪資薪級級別案。
執行報告:於6月1日調整薪級為四十二級。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一)111年5月29日以本會當然會員代表身分參加全國律師聯合會第一屆第4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從早上10點開始。本次會議預定討論全國律師聯合會選舉辦法訂定案、律師倫理規範修正案、律師推展業務規範修正案等重要議題。因前述選舉辦法有關限制連記法之規定涉及到是否符合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4條規定之適法性爭議,經熱烈討論後,決定先詢問主管機關法務部後再決定。之後開始進行律師倫理規範修正案之討論,本次修正案除配合律師法修正外,也因應近年來實務需要,參考美國、日本等國之規定,予以修正。因為涉及議題眾多,與會會員代表也有許多寶貴意見,所以到下午將近六點仍未討論完畢,預定111年7月3日再繼續進行整天的會員代表大會。
(二)本會於111年6月10日舉辦第十一屆府城法律盃籃球邀請賽,邀請院檢調各機關組隊參加,感謝籃球隊隊長郭 浚規劃賽程,讓本次比賽能夠順利舉行,也恭喜本會籃球隊再次奪冠,維持四連霸的紀錄。
(三)111年6月11日本會與南臺科技大學財法所、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合辦第11屆的「南臺法學名家講座」,分別邀請林明昕教授以「憲法訴訟與暫時權利保護」為題,徐婉寧教授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現況與展望」為題,薛智仁教授以「刑法解釋適用之憲法審查」為題,分別發表精湛的看法與深度解析,讓與會的本會會員及臺南科法的同學,獲益良多。
二、監事會報告:
鄭植元監事報告:帳目一切正常,沒有問題。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林金宗常務理事報告)
上個月服務人數307位,帳目有核對過,沒問題。今年跟律師節合辦的平民法扶,還是決定比照去年辦理,有參加諮詢的道長,每人發放一千元禮金,在決定預算的時候,亦有考慮到這部分。
(二)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陳寶華理事報告)
於6月9日有在理監事群組裡發布,〔全律會家事及婦幼委員會〕要籌辦憲判第8號研討會,今天也有把相關規劃在發布於群組裡供大家參考,這部分已經經過過半數理監事同意要合辦,我們合辦的經費贊助一萬元,由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年度預算來支付。
(三)實務研究委員會(葉進祥理事報告)
本會與成大法律系共同舉辦府城法學論壇「行政爭訟在途期間之新意義與新基準」課程,時間:111.6.25(六)14:00-17:20,地點:成功大學社會科學院實習法庭,請各位會員踴躍參加。
(四)司法改革委員會(陳琪苗理事報告)
希望各位律師踴躍使用司法人員線上評鑑系統來進行評鑑,因為目前評鑑的狀況不夠踴躍,會跟委員會討論一下是否需要獎勵措施。
(五)文康福利委員會(李政儒理事報告)
統一獅活動的報名總共為139人,謝謝大家的踴躍報名,有報名的會員於7月19日晚上6點可以進場參加。涼山瀑布的旅遊,報名人數120人,讓大家在暑假可以一起同樂,日期是7月30日(六),是一整天的行程,含晚餐,請大家踴躍參加。
(六)秘書處(謝育錚秘書長報告)
1.111年5月份退會之會員共計10人。
一般會員:王冠霖(月費繳清)。
特別會員:蕭永宏、楊修偉、羅誌輝、黃勝文、李明諭、姜照斌、張景堯(以上7人月費繳清)、江曉智(尚欠47個月)、曾豐偉(尚欠11個月)。
2.截至111年5月底會員總數966人(一般會員432人、特別會員534人)。
3.截至111年5月底止跨區執業人數1464人(5月跨區73人、停跨44人)。
可至本會官網查看每月最新會員人數結構表。
4.6月1日召開111年第6次秘書處會議。
5.代會館籌備小組報告:待設計公司們於6月30日前提出概圖、概算後,再提理監事會議討論。
6.代律師節暨中心週年慶籌備小組報告:聯合慶祝活動舉辦方式,因考量目前南部新冠肺炎疫情嚴峻,且後續疫情狀況難以掌控,變化性大,今年律師節僅辦理頒獎不餐敘(會後發放餐盒);舉辦日期暫訂9月3日(六)或9月4日(日)擇一日之中午時段,此部分待全律會6月18日理監事會後確定全國律師節慶祝大會之日期後定之;場地地點並已接洽詢問中。另為鼓勵本會會員親自出席活動,將致贈出席禮;頒獎項目計有:表揚資深道長、表揚會訊投稿最多者、會訊編審貢獻獎、球類比賽得獎者、學術進修、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服務績優獎及績優志工表揚等。
7.關於催收律師積欠之【會費】、【跨區執業費用】作業流程詳附件7。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11年5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黃駿安律師入會,請追認。
決議:照案通過。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民眾A君投訴本會一般會員B律師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四、案由:G律師投訴本會一般會員H律師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五、案由:民眾I君及J君投訴本會一般會員K律師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六、案由:民眾L君E-MAIL檢舉沒有律師執照者幫人寫狀收費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七、案由:民眾M君投訴本會一般會員N律師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八、案由:全律會111年「優秀公益律師」推薦案,請討論。
決議:今年暫不推薦。
九、案由:本會112年度各委員會暨社團安排之活動計劃及經費預算審議案,請討論。
決議:修正後通過。
十、案由:依本會章程第13條辦理欠繳經常會費達一年以上之會員停權執行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捌、臨時動議
玖、自由發言
拾、散會